許多老年人希望在身體狀況尚可時外出旅游,欣賞風景。然而,旅游應當根據個人體力合理安排。近日,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涉及老年人跟團游猝死的案件。
2024年7月,六旬老人江大爺與親友報名參加了某旅游公司的北京五日游。原本期待的輕松旅程卻成了他人生的最后一程。行程首日晚上,導游短信通知次日凌晨4點15分集合前往八達嶺長城,僅告知“行程順序調整”,未說明全天安排。第二天,江大爺一行凌晨出發(fā),爬長城時已顯疲憊,同行家屬勸其休息,但江大爺仍堅持參與行程。
第三天凌晨3點15分,團隊再次集合前往景點。行進中江大爺逐漸落后,最終因身體不適在路邊暈倒。盡管路人和急救人員進行了搶救,江大爺仍因呼吸心跳驟停離世,初步診斷為高血壓導致的呼吸心跳驟停。
家屬認為旅行社擅自增加行程、高強度安排及未盡救助義務導致悲劇,訴至法院索賠。旅游公司則辯稱,江大爺是因自身疾病猝死,且未告知病史,不應承擔責任。
從責任認定看,江大爺自身應承擔主要責任。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,江大爺明知患有高血壓卻未告知旅行社,且在身體不適時仍堅持參與高強度行程,忽視自身健康風險。旅游公司未盡到充分的安全保障義務,應承擔次要責任。具體表現為未履行告知義務、未落實健康管理、行程安排不合理,連續(xù)兩日凌晨集合且擅自增加景點導致行程密度過大,明顯超出老年人身體承受能力。
據此,法院判決旅游公司需賠償35萬余元。
法官提醒,老年人參團游務必如實告知健康狀況,報名時一定要填寫真實病史,尤其是高血壓、心臟病等基礎疾病,不可隱瞞。選擇旅游產品時,優(yōu)先考慮“老年專享團”,避免參與行程密集、早出晚歸的項目。旅途中要時刻關注身體信號,一旦出現疲勞、胸悶等不適立即停止活動并告知導游與家屬,不可逞強。高齡或體弱老人建議由家屬陪同出游,并妥善保管旅游合同、行程單、繳費憑證及溝通記錄,以便維權。
對此,有網友質疑這樣的旅行團為何凌晨三點就出發(fā),感嘆如此強度連年輕人都難以承受。還有網友建議老年人選擇自由行,放慢旅行節(jié)奏更為合適。
隨著“銀發(fā)旅游”市場的持續(xù)升溫,老年人跟團出游的安全問題日益受到關注。近日,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審結了一起老年人跟團游猝死糾紛案件,揭示了旅行社服務與老年人自身防護中的多重隱患
2026-01-27 10:34:15六旬大爺跟團北京5日游猝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