毆打妻子致輕傷獲諒解后獲刑 家暴非家務事。近日,福建集美區(qū)法院審結一起涉家暴刑事案件。被告人莊某某因多次毆打妻子小譚致其輕傷二級,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。
莊某某曾在某市場攤位因瑣事毆打妻子小譚面部。深夜回家后,他再次對小譚實施毆打,導致小譚輕傷二級。案發(fā)后,莊某某自動投案,并賠償小譚經濟損失人民幣2萬元,取得了被害人的諒解。2026年1月,公安機關將該案移送集美區(qū)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。
經審查,檢察官發(fā)現莊某某與小譚的感情已經破裂,兩人已辦理離婚。此外,莊某某此前就存在家暴記錄。最終,集美區(qū)人民檢察院依法對莊某某提起公訴,集美區(qū)人民法院判處莊某某有期徒刑。家暴絕非家務事,法律底線不容挑釁。毆打妻子致輕傷獲諒解后獲刑 家暴非家務事。
吉林延邊一名男子在酒吧搭訕女子被拒后雙方發(fā)生沖突,導致女子面部多處骨折。這名男子名叫張明,51歲,曾因盜竊罪被判刑,出獄后又接受過社區(qū)戒毒三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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