愛、親密與接納被認為是人類的普遍需求,但有時愛也會變得病態(tài)。美國作家吉爾伯特將“過度追求浪漫來尋求人生意義的沖動”稱為“愛情成癮”。新加坡國立大學生物醫(yī)學副教授布萊恩·厄普表示,“我們所謂的愛,在某種程度上只是對另一個人的異常迷戀?!?023年的一項研究顯示,“愛情成癮”可被歸為不健康依賴行為的一種,這一類別還包括游戲成癮、購物成癮和食物成癮。愛情成癮表現為對浪漫關系的“持續(xù)渴求”,并伴隨“反復出現害怕被拋棄的病態(tài)行為”,其特征包括大部分思緒被愛人所牽動、通過思念愛人來逃避現實甚至因此擾亂日常生活。
愛、認可與贊許會觸發(fā)催產素、多巴胺等讓人感覺愉悅的神經遞質。因此,研究者常將戀愛帶來的愉悅感與酒精、毒品引發(fā)的快感相類比。厄普表示,它們都是令人極度愉悅、興奮的。他說,戀愛促使人們在追求這種強烈感受時,不同程度地無視日常規(guī)范。是否成癮的臨界點在于這一行為是否變得無法控制,是否具備破壞個人維持平衡、充實生活的能力,以及是否帶給自身或他人帶來痛苦。一旦過了頭,愛情帶來的快感可能演變?yōu)椴贿m應性反應,開始“阻礙個人對生活或健康關系的追求”。
南加州大學心理學家史蒂夫·薩斯曼博士認為,單身時感到絕望和孤獨,在戀愛關系結束后仍長期糾纏前任,或立即投身于一段新的關系,具備這樣特征的人很有可能對戀愛上癮。他們還期望一段關系能拯救自己的人生,或為追求新的曖昧對象而不斷破壞現有關系。過度為伴侶負責,以至于迷失自我、犧牲自身的幸福并陷入自卑情緒導致生活質量下降,也是愛情成癮者的典型特征。50歲的辛·波斯納自認為是愛情成癮者,她表示盡管自己渴望穩(wěn)定而忠誠的關系,卻總被“渣男”吸引,即使遭遇背叛也無法從中抽身。她很難獨自面對生活。厄普指出,愛情成癮者可能會被某人“強烈地、本能地吸引”,即便被傷害也無法果斷離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