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浙江杭州市中院發(fā)布了一起AI替崗典型案例。35歲的周先生在一家金融科技企業(yè)擔任AI大模型質檢主管,負責對AI與用戶交互所生成的答案進行把關。去年1月,公司提出將他從主管調到普通運營崗位,月薪從2.5萬元降至1.5萬元。協(xié)商未果后,公司直接通知他解除勞動合同。直到周先生提起勞動仲裁,公司才告知具體原因:由于技術升級,他從事的質檢工作可以由AI完成,因此被替崗。
從勞動仲裁到法院一審、二審,均支持周先生訴求,認定公司構成違法解除勞動合同,并需向他支付26萬余元賠償金。法院判定,公司以AI成本優(yōu)勢為由和勞動者解約不屬于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“客觀情況發(fā)生重大變化”,目前的AI技術發(fā)展也尚未達到實質性替代勞動者崗位的程度。
專家表示,企業(yè)通過引進AI來調崗降薪在法律層面上不具有合法性。無論AI如何發(fā)展,法律都應保護勞動者權益,企業(yè)不能簡單地認為“AI來了,你該走了”。社會需要采取行動,在勞動保障和預警監(jiān)測方面盡快達成共識,確保AI改變世界的同時,人始終是世界的主角。
五一國際勞動節(jié)臨近,4月28日,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集中發(fā)布了一批勞動爭議典型案例,涉及人工智能企業(yè),包括“額外加班要不要付加班費”“引進AI可不可以無條件裁員”等熱點話題
2026-04-29 09:38:19公司引入AI后男子被裁員法院判了